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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1-28 07:15    文字:【】【】【

  首页-天九注册/平台登录首页(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计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上述所有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应 当依法回避表决。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玉勋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等方式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通过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及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项费用、成本的控制和安排整理所得。该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战略要求。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业务活动正常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线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组织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遵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较好的履行了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在表决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提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该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因此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制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拟任项目合伙人:李仕谦,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逾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心怡,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宗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磊,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大国创(300520)、三六五网(300295)和汉马科技(60037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2023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持续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水平,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服务公司的审计团队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在事务上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经营业务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一支能够提供高度专业化服务的团队,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其审计团队已尽职尽责服务公司多年,亦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标准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确保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顺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一一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城圣农”)、圣农发展(政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和圣农”)、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农食品”)、福建圣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泽生物”)预计2023年将与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农集团”)、实际控制人和其下属子公司福建日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圣食品”)、福建省圣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圣新环保”)、福建省光泽县兴瑞液化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液化气”)、福建丰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圣农业”)、光泽县圣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民公交”)、福建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圣房地产”)、上海银龙食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食品”)及其他关联方一百胜中国(包含百胜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环胜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及百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光泽县圣农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假日酒店”)、光泽县华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圣物业”)、福州市众兴鼎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鼎圣”)、中圣生物科技(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城中圣”)、福建海圣饲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圣饲料”)、浦城县海圣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城海圣”)、福建恒冰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恒冰物流”)、光泽承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天食品”)、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维生物”)、AMPLE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安普尔”)、至明(厦门)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明供应链”)、光泽县圣农食品专卖店(以下简称“圣农专卖店”)、光泽县安心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心药房”)、福建省康圣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圣生物”)、光泽县启圣贸易商行(以下简称“启圣商行”)、浦城县百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圣生物”)、嘉兴恒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恒杰生物”)、邵武市福宝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宝供应链”)、河南森胜农牧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森胜农牧”)、福州和鑫福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和鑫福”)等发生关联交易,交易总额为不超过868,473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切实维护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周红先生均回避表决,由剩余6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圣农集团、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傅芬芳女士、傅露芳女士、周红先生等关联股东均应回避表决。

  (1)基本情况:圣农集团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十里铺;法定代表人为傅芬芳。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畜、牧、禽、鱼、鳖养殖,茶果种植,混配合饲料生产,肉鸡宰杀、销售,生产、销售食品塑料包装袋、纸箱,食品加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许可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肥料的批发与零售、货物运输,员工接送服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圣农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43,269,848股,占本公司现有股份总额1,243,639,674股的43.6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圣农集团(母公司)总资产为283,122.52万元,净资产为277,348.89万元,营业收入为19,891.46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日圣食品的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王家际圣农食品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傅芬芳。主营业务为:食用动物油脂(鸡油、牛油)、调味品(液体、半固态、固态、食用调味油)产品的生产、销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日圣食品总资产为23,857.87万元,净资产为10,681.05万元,营业收入为8,890.29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圣新环保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浦城县万安乡万新路12-4号;法定代表人为傅芬芳。主营业务为:畜禽粪污处理活动(不含动物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发电、生物质供热;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灰渣综合利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圣新环保总资产为60,170.25万元,净资产为31,356.43万元,营业收入为14,744.76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兴瑞液化气的注册资本为18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崇仁乡茶窠;法定代表人为高文龙。主营业务为:液化石油气销售。液化气灶具、钢瓶销售、液化石油气充装、安装。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兴瑞液化气总资产为1,048.35万元,净资产为635.93万元,营业收入为1,712.65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丰圣农业的注册资本为4,803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金岭工业园B区;法定代表人为傅露芳。主营业务为:农业信息咨询,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水产、海鲜、肉类、冻品的销售、运输及冷藏;瓜果蔬菜、花卉苗木、农作物的种植加工、销售、运输及冷藏;农产品贸易及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圣民公交的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猪母垄;法定代表人为傅长云。主营业务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汽车充电服务。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华圣房地产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圣农假日酒店附楼一层;法定代表人为傅露芳。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华圣房地产总资产为49,469.62万元,净资产为17,879.40 万元,营业收入为10,809.65 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银龙食品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荣春路239号3幢1、2层;法定代表人为胡书红。主营业务为:食品生产,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果蔬种植,自有汽车租赁。

  (1)基本情况:百胜中国所涵盖的企业均为Yum China Holdings, Inc.控制企业,主要涉及餐饮服务、企业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

  (2)与圣农关联关系: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环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公司已经与百胜中国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假日酒店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东关316国道边;法定代表人为傅长玉。主营业务为:客房、中餐服务。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华圣物业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圣农假日酒店;法定代表人为傅长玉。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护、园林绿化、洗车、道路清扫、保洁、水电安装。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华圣物业总资产为792.38万元,净资产为116.93万元,营业收入为272.57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浦城中圣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浦城县万安乡万新路12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巧玲。主营业务为:饲料生产,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鲜蛋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华圣物业总资产为2,159.85万元,净资产为1,632.89万元,营业收入为2,906.68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海圣饲料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和顺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蒋海军。主营业务为:鸡油、鸡内脏粉、水解羽毛粉、鸡肉粉的生产与销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海圣饲料(母公司)总资产为12,271.67万元,净资产为8,650.18万元,营业收入为20,402.50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浦城海圣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浦城县万安乡万安村;法定代表人为蒋海军。主营业务为:鸡油、鸡肉粉、鸡内脏粉、水解羽毛粉的生产与销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浦城海圣总资产为7,898.78万元,净资产为6,025.55万元,营业收入为15,927.05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恒冰物流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鸾凤乡十里铺村十里铺109号;法定代表人为傅露芳。主营业务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车辆修理;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配送服务;机动车检测服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恒冰物流(母公司)总资产为34,826.28 万元,净资产为19,008.28 万元,营业收入为36,504.60 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承天食品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平市光泽县崇仁乡金岭工业园10一3号;法定代表人为邱红斌。主营业务为:水果制品、保健食品生产及销售;中药材种植及销售。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圣维生物的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工业园区金岭工业园A02-3区;法定代表人为郭伟。主营业务为: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等。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控制的法人。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安普尔于2013年在新西兰创立,公司主营牛、羊肉屠宰、加工及其可食用副产品加工和销售。

  (1)基本情况:至明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353-3号502室E区;法定代表人为沈志明。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仓储业;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等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圣农专卖店是傅芬芳女士投资设立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店。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恒杰生物的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同义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清荣。主营业务为原料药(硫酸软骨素)、葡萄糖氨、动植物提取物的生产、食品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安心药房的注册资本为120万元,注册地址为光泽县光明大道23号华圣澜山9#1层02#03#04#05#店面;法定代表人为傅群英。主营业务为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药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品、化妆品、消毒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众兴鼎圣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洪山园创业中心大厦第2层264-52室;法定代表人为杨婷。主营业务为: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农产品初加工活动;食用植物油加工;未列明的禽类屠宰加工;粮油零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快餐服务;其他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肉类、鲜禽类、蛋类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肉、禽、蛋零售;仓储代理服务等。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康圣生物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崇仁乡金岭工业园八一路(福建丰圣蔬菜有限公司西侧);法定代表人为傅泽良。主营业务为:食用动植物油研究开发及加工。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百圣生物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万安乡万新路12号;法定代表人为姜子军。主营业务为: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除外);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和鑫福的注册资本为1935.7143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胪东一路8-10号;法定代表人为欧建忠。主营业务为: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蛋零售;鲜肉零售;水产品零售;销售代理。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百圣生物的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邵武市城郊镇紫金大道16号;法定代表人为邓游洲。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面制品、糕点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等。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启圣商行是陈飞先生投资设立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店。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森胜农牧的注册资本为8,916.5万元,注册地址为杞县付集镇赵村;法定代表人为闫军红。主营业务为:农作物、林木、花卉种植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畜禽、水产品养殖、加工、冷藏销售;畜禽饲料加工销售;种禽饲养、种蛋孵化。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上述的交易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农集团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熟食及鸡粪(包括种鸡粪、肉鸡粪、水线鸡粪和扫地鸡粪)等产品销售给圣农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农集团于2022年12月签署,圣农集团将坐落于光泽县鸾凤乡中坊村的部分厂房租赁给公司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日圣食品采购鸡汤、鸡油等辅料供生产经营使用,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日圣食品销售冻品及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日圣食品提供蒸汽、用水服务,双方明确服务内容及义务,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圣新环保采购天然气、蒸汽等,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熟食及肉鸡场、种鸡场生产的鸡粪(包括种鸡粪、肉鸡粪、水线鸡粪和扫地鸡粪)销售给圣新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2年12月签署,圣新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生物质硬料处理服务,双方明确服务内容及义务,同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兴瑞液化气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瑞液化气采购液化气以供生产经营使用,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兴瑞液化气于2022年12月签署,兴瑞液化气将一座储气罐出租给公司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丰圣农业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丰圣农业采购果蔬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民公交于2022年12月签署,圣民公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接送员工上下班的运输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发展与华圣房地产于2022年12月签署,圣农发展拟向华圣房地产购买宿舍楼,双方明确交易项下的宿舍楼面积等内容,并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银龙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龙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辅料、物料等,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银龙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龙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假日酒店于2022年12月签署,假日酒店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餐饮(如食品、酒水饮料等)、住宿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假日酒店于2022年12月签署,假日酒店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华圣物业于2022年12月签署,华圣物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及代缴水电费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以及实际代缴情况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2年12月签署,浦城中圣向公司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产品,双方同意价格参考当地市场价格,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浦城中圣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浦城中圣代加工油脂等产品,双方同意价格参考当地市场价格,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海圣饲料于2022年12月签署,海圣饲料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海圣饲料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海圣饲料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将坐落于光泽县鸾凤乡中坊村的部分厂房及部分设备租赁给海圣饲料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2年12月签署,浦城海圣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浦城海圣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浦城海圣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2年12月签署,浦城海圣将部分闲置宿舍等租赁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2年12月签署,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将部分冰鲜车租赁给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车辆检测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车辆租赁价格及车辆检测费用,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2年12月签署,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运输及车辆检测、修理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将租赁恒冰物流坐落于武夷新区的仓库,供生产经营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承天食品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承天食品采购中草药及水果制品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维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圣维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维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圣维生物采购药品供生产使用,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安普尔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安普尔采购牛肉供生产使用,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至明供应链于2022年12月签署,至明供应链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恒杰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恒杰生物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下脚料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恒杰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恒杰生物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饲料油、饲料粉等辅料,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农专卖店于2022年12月签署,圣农专卖店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与百胜中国将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签订鸡肉及熟食产品相关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与百胜中国将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签订仓储及运输服务相关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安心药房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安心药房采购药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众兴鼎圣于2022年12月签署,众兴鼎圣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众兴鼎圣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将坐落于鸾凤乡中坊村的闲置仓库租赁给众兴鼎圣,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康圣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康圣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丰圣农业于2022年12月签署,丰圣农业向公司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百圣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百圣生物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2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百圣生物提供用水服务及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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